遺囑的形式並非只有公證才有效力,自書遺囑(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代書遺囑(有兩位與立遺囑人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由其中一人代為起草,另一人簽名)、律師見證遺囑(由律師協助並出具見證檔案)都是法律明確認可的遺囑形式。題主爺爺的遺囑,如果是本人親筆書寫的話,應當屬於自書遺囑,需要申請法院裁定效力。但問題是,題主的父親也已去世,這在程式上比較麻煩,因為受益人不在了。另外不知目前房產是在誰的名下,還有就是題主的奶奶是否還健在。一般情況下,房改房會用到房主及其配偶夫妻二人的工齡,我遇到過一個業務,房主去世三十多年還給房改並下房產證。另外大部分房改房會在房屋登記裡將配偶作為共有人,但房產證並不體現共有關係。弄清楚以上問題是為了確認被繼承人是題主的爺爺還是包括題主的奶奶。按照法律推理,題主的爺爺立有遺囑,由題主父親繼承,此時應將遺囑申請法院裁定確認,如果確認真實有效,可持裁定書向房管局申請繼承變更登記。看題主的陳述應該沒有處理房產的繼承問題,而題主父親又去世了,但繼承不因題主父親的去世而消失。建議題主再找個靠譜的律師諮詢如何向法院申請裁定遺囑效力,當然首先要以題主父親為遺囑繼承人,這裡有個程式上的問題,因為題主父親已去世,只能由題主父親的繼承人,也就是題主、題主的母親來申請。
遺囑的形式並非只有公證才有效力,自書遺囑(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代書遺囑(有兩位與立遺囑人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由其中一人代為起草,另一人簽名)、律師見證遺囑(由律師協助並出具見證檔案)都是法律明確認可的遺囑形式。題主爺爺的遺囑,如果是本人親筆書寫的話,應當屬於自書遺囑,需要申請法院裁定效力。但問題是,題主的父親也已去世,這在程式上比較麻煩,因為受益人不在了。另外不知目前房產是在誰的名下,還有就是題主的奶奶是否還健在。一般情況下,房改房會用到房主及其配偶夫妻二人的工齡,我遇到過一個業務,房主去世三十多年還給房改並下房產證。另外大部分房改房會在房屋登記裡將配偶作為共有人,但房產證並不體現共有關係。弄清楚以上問題是為了確認被繼承人是題主的爺爺還是包括題主的奶奶。按照法律推理,題主的爺爺立有遺囑,由題主父親繼承,此時應將遺囑申請法院裁定確認,如果確認真實有效,可持裁定書向房管局申請繼承變更登記。看題主的陳述應該沒有處理房產的繼承問題,而題主父親又去世了,但繼承不因題主父親的去世而消失。建議題主再找個靠譜的律師諮詢如何向法院申請裁定遺囑效力,當然首先要以題主父親為遺囑繼承人,這裡有個程式上的問題,因為題主父親已去世,只能由題主父親的繼承人,也就是題主、題主的母親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