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嚴寒海青
-
2 # 秦半山
根據提問人提供的資訊,我建議以下3點:
1、先再次去找案件主辦民警。要求瞭解案件具體程序,檢視案發時現場附近監控錄影,以明確路面監控能否拍攝的到,這些都可以讓受害者一方看的,再詢問民警具體是哪方面的證據不足,如果再次以任何理由推脫不予見面,直接去公安局或有關部門反映反映。
2、當時現場對方有沒被抓,抓了幾個人,對方後面是怎麼處理的?因為像打架這類案件很好辦理的,情節不復雜,取證不是很困難。一般情況下,一抓到派出所,情況就很容易弄清楚的。
3、自行去尋找證據。當時案發現場還有沒有其他在場人員,還有現場附近有沒私人監控,有的話自己去找一下(有些事情一般人是不會幫忙的,所以需要懂點腦筋)詳細瞭解當時情況,找對自己有利的一些材料,做好錄音錄影。
4、對方是什麼身份會不會了解,如果有社會背景,可以直接去政府掃黑辦提供材料。現在掃黑除惡這麼嚴,值得一試。
按照朋友你說的傷情已構成輕傷,對方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雖然從監控錄影中看不到打架過程中具體打到的某個部位,但這個傷情按照一般的推理原則也是由對方造成的。你可以去當地檢察院反映此事,或者向上級公安部門反映此事。我想他們會給你答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