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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816934955225

    如果定損超出2000沒多少,建議協商解決。超出2000很多且你有全險,聯絡代位求償,雖然保險公司可能會刁難,而且第二年保費會沒有折扣,但是也比你打官司簡單。現在說說為什麼不建議你打官司,簡單來說就是麻煩,耽誤時間。對方全責,且拒絕賠付,你需要在事故認定書出具15沒提出起訴,法院需要稽核且通知對方開庭時間,一般兩個月左右。這種情況你勝訴無疑,如果對方沒異議且願意賠付,皆大歡喜。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審判結果,或同意審判結果但賴著不賠,你就又要花時間了。情況一,對方上訴,上訴時間15天,出具結果時間兩個月,駁回,對方願意賠付,皆大歡喜;駁回,對方賴著不賠,請看情況二。情況二,對方賴著不賠,須等待15天追訴期,追訴期過了有兩個月執行期,執行期過後對方還是不賠,你需要再起訴他,15天通知,兩個月開庭,然後你勝訴, 再然後15天追訴,兩個月執行,兩個月後申請強制執行,然後你的賠償到手。。如果出現情況二,你拿到的賠償和你耽誤的時間相比,你自己考慮吧。語言組織能力不好,語焉不詳,望輕噴。。。。16年大年初二的事故,很不幸遇到了情況二,目前已經起訴對方拒賠勝訴,等待執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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