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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330352576125

    「覺明為咎」是倒果為因的說法。已經成道的人,已經還源,證到清淨圓明、明心見性以後,太保任清淨光明,因太過而生不及,太過了本身就是妄念。 比如大家打坐,剛剛上座,眼睛一閉那一剎那,很清淨,那是很短暫的一剎那,接著想保持清淨,那就完了。由這個理由來說明本體來源,清淨光明忽起動心,是倒果為因的說法。是佛沒有辦法,只好從果來說因,最初萬有是「覺明為咎」來的。 以邏輯道理來講,這種形而上本體,忽變為形而下永珍的道理,不能算是究竟的說法。佛學對此點到為止,唯有用中國的《易經》、道家思想來補足。不過如把中國的《易經》、道家思想單獨來說明形而上的本體,那又不行了。必須這幾樣綜合起來,對形而上到形而下的說明才能清楚。 《易經》講,「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是指動靜、善惡、是非、來去、生死等相對的現象。相對是兩頭,能起相對的那個是不屬於相對,勉強可以說是絕對。 所以以此道理來講,「覺明為咎」,覺明也並不為咎,換言之,陰暗、昏味也不足為病,各有立場看法,白天有白天的好處,夜裡有夜裡的好處。所以《易經》言∶「一陰一陽之謂道」,乃指形而下的法則;形而上的本體,則如孔子在《繫辭》上所說∶「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所以「最初不覺,忽起動心」是『「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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