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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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鄒玉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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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403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既然對方不當回事肯定對方心裡還有你不想離婚~找他好好談談溝通一下,你如果實在不想和他過了就協商離婚吧,如果對方心裡沒你了也不想過了故意刁難你那麼就走法律程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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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設計首發
婚姻在當代社會並不是一種穩定的關係,詩人都讚頌愛情卻很少讚頌婚姻。
儘管我不支援離婚,但如果感情已經無法彌合的破裂或者三觀不同,離婚對雙方都有好處。
從法律上有兩種方式來處理你說的問題,第一,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以上自動離婚。這種分居需要提供分居的證據,如租房證明或工作證明等。第二,直接起訴離婚,法院會有庭前調解流程,然後根據庭審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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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櫻凡657
起訴離婚啊!除非你自己根本就不想離,只不過以離婚為藉口要挾罷了。再說了,好好的為什麼要離婚?要我說,對方不想離,那就是人家還想好好過日子,多多溝通,多多體量對方,安心過日子方為上策。折騰個什麼勁兒啊。
想要離婚,目前只有兩種解決方式:
一,協議離婚。就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雙方提前需要對三件事協商一致:第一感情徹底破裂的問題,第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第三財產分割的問題。
這種方式相對比較簡單,只需要準備好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協議書、以及財產證明,比如房產證,車輛登記權證等等,當然還需要一份離婚協議書,直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了。
速度相對比較快,大概半天的時間應該就解決問題了。
二,訴訟離婚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訴離婚。提前準備好身份證影印件,孩子的出生證明,財產證明以及民事起訴狀,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了。
這種相對來說耗費時間就比較長。要有按照婚姻法規定的幾個條件,才有可能離掉。否則的話,第一次起訴一般是離不掉的。
此時就必須等待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重新起訴一次才有可能離掉。
第二次起訴的話,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至少在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