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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鄒玉傑律師

    八個罪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人,也要負刑事責任。具體包括:

    1、故意殺人罪;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3、強姦罪;

    4、搶劫罪;

    5、販賣毒品罪;

    6、放火罪;

    7、爆炸罪;

    8、投放危險物質罪。

    一般人,可能很難一下子全部記住,甚至好多專業法律人士,也不見得很快就能記住。

    但是,用些小技巧或許會記得更快些。比如,用一首打油詩來試試效果。

    史四和史六,殺傷王小豆;強搶她的飯,火爆她的頭。

    第一句,是說十四歲到十六歲之間;

    第二句,“殺”指故意殺人,“傷王”借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第三句,“強”指強姦,“搶”指搶劫,“飯”借指販賣毒品;

    第四句,“火”指放火,“爆”指爆炸,“頭”借指投放危險物質。

    這,是不是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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