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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力車語

    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因為條件的限制,交警不能及時的到達現場處理糾紛,這就需要我們個人留個心眼,把當時的事故場景,兩車的車位,以及對方的牌照、電話聯絡方式和駕駛證等資訊拍照留作證據。

    如果當時經過協商,能夠及時的進行賠償就更加好,以免後來給自己增加麻煩。你提到當時經過協商,別人願意賠償你,為什麼當時沒有進行交易呢?沒有現金有手機,現在支付手段那麼多,很多交易都可以當面完成。

    事過6天之後,他不接你的電話,不願意進行協商賠償,這說明:他本意是想賴掉這筆賠償的!可能是因為他有很大的把握,認為你找不到他或者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他。這也說明,任何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留下完整的證據很重要!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我們可以想想辦法怎樣解決?不知道你掌握了有哪些證據,你可以將這些證據提交給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請他們協助幫忙。還可以諮詢一下交警,問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解決。如果你得到的答覆是沒有辦法進行追查,或者說掌握的資訊太少不足以起訴,那就只能透過自己車輛的車損保險,自己賠付自己修理。

    瞭解修車用車小知識,請關注“微粒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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