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清”即“專業優先”。它是指先將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志願分成不同的佇列,然後每個佇列內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和“專業級差”規則排序後,按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於院校第一專業志願未能錄滿的專業,將依次從第2、3、4、5專業志願報考的考生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錄取,直至錄滿為止。由於“專業清”是按“專業優先”規則分專業,會有第一志願未選報恰當的相對高分考生被退檔。因此,考生填報院校志願時應研讀錄取規則,有疑惑的地方向招生院校資訊,避免盲目填報帶來的不利影響。
許多學校在招生章程中有“志願清”的提法,所謂志願清就是在錄取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該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只錄取第一志願報該校的考生,即使二志願報該校的考生的成績再高,原則上也不予錄取。除非該校預留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名額,才另當別論予以錄取。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即一志願進檔考生人數少於學校在該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該校的考生,而且可能還有分數級差的規定。由此可見,第一志願是何等重要。
“專業清”即“專業優先”。它是指先將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志願分成不同的佇列,然後每個佇列內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和“專業級差”規則排序後,按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於院校第一專業志願未能錄滿的專業,將依次從第2、3、4、5專業志願報考的考生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錄取,直至錄滿為止。由於“專業清”是按“專業優先”規則分專業,會有第一志願未選報恰當的相對高分考生被退檔。因此,考生填報院校志願時應研讀錄取規則,有疑惑的地方向招生院校資訊,避免盲目填報帶來的不利影響。
許多學校在招生章程中有“志願清”的提法,所謂志願清就是在錄取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該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只錄取第一志願報該校的考生,即使二志願報該校的考生的成績再高,原則上也不予錄取。除非該校預留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名額,才另當別論予以錄取。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即一志願進檔考生人數少於學校在該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該校的考生,而且可能還有分數級差的規定。由此可見,第一志願是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