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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虞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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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譚浩俊
這確實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如果是一般合夥人,夥伴這麼做,很簡單,跟他坐下來談清楚,抽走資金,影響火鍋店經營,需要對雙方的股份重新測算,或者讓其全部退出,以避免今後矛盾激化了再處理,會影響感情。
可是,現在的合作伙伴是自己的妹妹,如何處理,就要加一份感情因素了。不過,為了避免今後產生更為嚴重的矛盾。特別是在賺錢以後,雙方矛盾激化,還是醜話先說在前頭,與妹妹商量一下,是否繼續合作。如果繼續合作,就將抽走的資金還回來。否則,重新確定股份。如果妹妹是一個講理的人,應當不會反對。如果妹妹原本就是一個不講理的人,也不需要有什麼顧慮,分手是最好的出路。
所以,面對妹妹抽走投資款的問題,一定要早做處理。除非抽走資金是為了看病等救急需要。否則,不能同意,也不要忍,矛盾早晚會爆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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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漲停板專業戶
與親戚也好,朋友也好,陌生人也好。只要是合夥做生意,首先大家的目地的都是想把生意做大做強,是能賺到錢的。但生意呢,很複雜,有可能虧,也可能賺,也可能不虧不賺。這個過程中合作的各方訴求不同,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所以說如果想要讓合夥經營的事情儘可能長久一點的合作下去,那麼這合夥之前要做很多的工作:
1要相互了解對方的人品,要“三觀正“,要合拍才能合作。
2要有互補性,不僅是性格,還有資源互補,能力互補,這樣才能合夥成功。
3合夥的“權,責,利”都要提前白紙黑字寫清楚。
至於說你和妹妹合夥開火鍋店,妹妹佔55%是佔大頭,開業後陸續抽走資金,分紅怎麼算?
這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這是撤走的資金,本身是不是分紅。比如你們一起投資了100萬,開業後生意不錯,一個月就賺了10萬塊,安比例你妹應能分到5.5萬,你能分到4.5萬。如果你妹拿走了5.5萬分紅,同時也給了你4.5萬。這不叫撤資,這是分紅,不影響後續的分紅比例。
2如果你妹拿走了一些現金,沒跟你打招呼,也沒說是分紅並且又沒有給你一些現金。 這就比較複雜了。從嚴重點說是挪用公司的錢,是違法犯罪行為?其實就是挪用公司的錢,挪用了你們的共同財產。壓跟不是什麼撤資不撤資。
3雙方合夥,應該有共同賬戶,錢應是雙方管理,不是那一方可以動用。就是平常的一些開支比如工資,水電,房租都應讓你們二個股東簽字後財務才能支付。
在一開始發現你妹妹抽走資金的時候,你就得跟她說清楚,為什麼抽走資金,是分紅,還是撤資。如果是分紅雙方都要分,如果是撤資,那麼佔股的比例要發生變化,以後分紅的比例不同。
做生意明算賬!一旦發現問題,雙方及時溝通,不然生意做不長久,連親情都要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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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沉默的投資者
第一,陸續抽走資金是你妹妹一個人的行為,還是你們兩人都在同比例抽走資金?
一般來說,投資者按照投資金額劃分比例,你們共同開店,等開店有收益後,可以採取分紅的方式來抽出資金,這也是降低經營風險的一種常規操作。如果是個體戶形式的店鋪,抽出資金就更加簡單,兩個人商量好就是。這樣做,我覺得本身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只是你妹妹一方的行為,而且並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事先也沒有任何約定,那這就等於是一個單方面撤資的做法,從法律角度,就是你妹妹減少了對店鋪的投資,且不管是否違約,起碼以後的分紅肯定要減少。
第三,你們雙方有沒有對抽離資金和分紅進行過特殊約定?親戚朋友之間合夥做生意,一定要有書面的手續,大家可以彼此謙讓,但一定要讓在明處,千萬不可含含糊糊,否則後患無窮,往往最後反而傷害親朋感情。這方面的教訓太多太多了。
對抽離資金和分紅有事前約定的話,即使感到不公平,也應當遵從這種約定。當然,後面大家可以進行進一步商談和重新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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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心渡
買賣好乾,合夥難做。
有一年,跟朋友合作各自投入十萬塊,做了一個產品代理。因為我有客戶,他有貨源,我負責銷售,他負責進貨盤貨,五五分成。
開始半年做的很順利,基本收回了投資成本。也按照一家一半分紅。
半年後,因為工作量加大了,於是他把自己老婆叫過來幫著一起幹。我說不能白乾,按照一個月五千工資加提成吧。可是朋友說不用不用,自己家媳婦不用拿工資。
誰知道第二個月的時候,朋友告訴我,說現在公司是三個人合作了,雖然他老婆沒有前期投入資金,但也算是一個合夥人,應該拿兩成分紅。以後分成就按照442分吧。那時候,我們一個月利潤已經到了七萬多。雖然我不是很願意,到也沒說什麼。
又幹了一個月,發現他老婆自己偷偷發展客戶,營業款不記賬,等於截留了。她們自己賺了錢留下來,還要分我這邊的銷售業績,這樣就沒有意義了,於是我提出我退出,不做了。
又過了兩個月,他們兩口子囤貨提價,被其他同類產品替代了,也關門大吉。把老本也賠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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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城農民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生意就是生意,如果你講面子也可以,只要你能承受得起生意失敗。意思是你不在乎生意的失敗,或者說,你還有其他資產足以支撐你現在的經濟基礎,這個是完全可以的。
做生意和做人一樣,不能事後諸葛亮,一定是要先唱黑臉,定規矩,(籤協議)。因為這才是你們搞好關係的基礎。有個小品的一句話很好,生什麼病你不用擔心?答案是生在別人身上!人之初性本惡。就是說人剛出生就是自私的,天生的!有個故事說一個地方地震。一個周後救援隊在廢墟里救出了奄奄一息的嬰兒,還在含著媽媽的手指,不停的嘬!這個偉大的母親早已經去世了,(媽媽把手指咬破喂孩子)!有人說要相信別人,何況是兄弟姐妹?說這話的人最好不要遇到題主這種事。並不是所有人都值得相信的。如果是,那要法律監獄做什麼?
如果你和妹妹沒有定規矩(協議合同類)。嗎我勸你最好和妹妹談,把話說明白,重新定一下協議。擺事實講道理。這樣對兩個人都好!如果她不同意。那隻能說明她不是一個遵守規則人,做生意最忌諱不守規則。所以就有一句話。合夥的買賣不能幹!不是不能幹,是不能沒有規矩的幹!如果不能定個規矩協議,我的建議是立刻止損,及時退出!還能保證部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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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謝談事
你這種情況,你最好與你妹妹講清楚,要按照她剩餘的資金去算分紅,我感覺你現在就是礙於親情的原因不好意思開口,如果你一直不開口將這件事講清楚的話,那你們後面的賬單會越來越亂,你們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深。“親兄弟,明算賬”,這句話聽起來感覺很現實,但是這樣做為你省去很多的不必要的財務糾紛。
我為什麼會一直堅持不要與人合夥做生意呢?因為我身邊做生意的朋友很多都吃過這方面的虧,我也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不過沒有多大的損失。如果你不想失去你的朋友,那就不要與他有經濟上的往來。現在這個社會只要發生利益關係,不管你們之間以前多麼要好的關係,這些關係很可能會被利益衝得土崩瓦解,除非你們之間簽訂非常詳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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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個問題的表述不清楚?
妹妹投資到位後,又從火鍋店營業收入中提走現金?
對於這樣的提現行為,如果沒有合夥雙方共同明確為撤資,這種提現行為只能定性為借用或挪用或侵佔或盜竊。如果合夥雙方關係不錯,則可在其應得分紅中扣回。如果合夥雙方關係破裂,且提現數額很大,在有證據證明其擅自提現的情況下,合夥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報案申請,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回覆列表
題主你好!
首先看你怎麼看這個問題了...你的合作物件是妹妹
分紅的話 我給你以下幾種建議,,
第一 首先..情誼也可以算錢的..你認還是不認...如果你覺得跟妹妹的親情比起來這分紅不算什麼,那麼就當初怎麼談現在就怎麼分..這是一種方法.
第二 .按最公平的方法算...什麼算呢..在商業上最公平的方法就是誰承擔多少風險就拿多少錢. 在店裡誰的付出多,還是當甩手掌櫃,還有裡裡外外的關係是誰走的..投資的額度..各方面都可以算成錢的...但是這些情感就會淡一點...你妹妹既然抽走了資金那麼也就代表相應的資金上的風險也少了,收益也應該減少.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