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的風險準備一般計提比例是10%。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實施指南》的通知(財金[2007]23號)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導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準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準備。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產品餘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擴充套件資料:一般風險準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 淨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風險準備。“一般風險準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會計處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補虧”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準備。
計提的風險準備一般計提比例是10%。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實施指南》的通知(財金[2007]23號)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導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準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準備。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產品餘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擴充套件資料:一般風險準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 淨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風險準備。“一般風險準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會計處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補虧”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