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評:
一是個人自評。結合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範圍廣、領域寬、數量大,與群眾聯絡更直接、更緊密,涉及的矛盾和問題具體複雜,群眾期望值高,任務更加艱鉅的實際,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引入廉潔自律自評機制,督促領導幹部對“三公”經費支出、職務消費、人情消費、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和住房、家屬子女從業情況等進行自評“曬”廉。
二是組織點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定期由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約談鄉鎮黨委、縣直機關黨政“一把手”,制度,對其遵守廉政責任書的情況進行綜合點評,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審:
一是初審。領導幹部職務調整或改任非領導職務前,責成本單位或本系統成立考核小組,對其任職期間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初審後報組織、紀檢監察部們備案。
二是複審。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接到初審意見後,成立聯合工作組,對初審意見進行甄別,提出具體的意見交由審計部門參考。
三是終審。受相關部門委託,由縣審計部門對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所有往來賬目進行審查、鑑證和評價,堵塞漏洞,真正從源頭上剷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
三評:
一是個人自評。結合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範圍廣、領域寬、數量大,與群眾聯絡更直接、更緊密,涉及的矛盾和問題具體複雜,群眾期望值高,任務更加艱鉅的實際,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引入廉潔自律自評機制,督促領導幹部對“三公”經費支出、職務消費、人情消費、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和住房、家屬子女從業情況等進行自評“曬”廉。
二是組織點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定期由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約談鄉鎮黨委、縣直機關黨政“一把手”,制度,對其遵守廉政責任書的情況進行綜合點評,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審:
一是初審。領導幹部職務調整或改任非領導職務前,責成本單位或本系統成立考核小組,對其任職期間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初審後報組織、紀檢監察部們備案。
二是複審。組織、紀檢監察部門接到初審意見後,成立聯合工作組,對初審意見進行甄別,提出具體的意見交由審計部門參考。
三是終審。受相關部門委託,由縣審計部門對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所有往來賬目進行審查、鑑證和評價,堵塞漏洞,真正從源頭上剷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