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之後變化如下:;
1、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新收入準則要求採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規範所有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並且就“在某一時段內”還是“在某一時點”確認收入提供具體指引。;
2、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新收入準則打破商品和勞務的界限,要求企業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從而能夠更加科學合理地反映企業的收入確認過程。;
3、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新收入準則要求企業在合同開始日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按照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或服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4、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新收入準則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將有助於更好的指導實務操作,從而提高會計資訊的可比性。;新舊準則的對比如下圖:
修訂之後變化如下:;
1、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新收入準則要求採用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規範所有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並且就“在某一時段內”還是“在某一時點”確認收入提供具體指引。;
2、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新收入準則打破商品和勞務的界限,要求企業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從而能夠更加科學合理地反映企業的收入確認過程。;
3、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新收入準則要求企業在合同開始日對合同進行評估,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按照各單項履約義務所承諾商品(或服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4、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新收入準則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將有助於更好的指導實務操作,從而提高會計資訊的可比性。;新舊準則的對比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