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國家職業教育制度框架。
(二)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
(三)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四)完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
(五)完善教育教學相關標準。
(六)啟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
(七)開展高質量職業培訓。
(八)實現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
(九)堅持知行合一、工學結合。
(十)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實訓基地。
(十二)多措並舉打造“雙師型”教師隊伍。
(十三)推動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
(十四)做優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
(十五)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十六)健全經費投入機制。
(十七)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和督導評估制度。
(十八)支援組建國家職業教育指導諮詢委員會。
(十九)加強黨對職業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二十)完善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一)健全國家職業教育制度框架。
(二)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
(三)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四)完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
(五)完善教育教學相關標準。
(六)啟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
(七)開展高質量職業培訓。
(八)實現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
(九)堅持知行合一、工學結合。
(十)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實訓基地。
(十二)多措並舉打造“雙師型”教師隊伍。
(十三)推動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
(十四)做優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
(十五)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十六)健全經費投入機制。
(十七)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和督導評估制度。
(十八)支援組建國家職業教育指導諮詢委員會。
(十九)加強黨對職業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二十)完善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