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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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子love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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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嶧縣西門裡老李
兩個孩子起了紛爭,
老師先讓兩個孩子互相道歉。
這是處理方法的不同,
不存在合適或不合適之爭。
因為老師不是法官,
必須先聽完雙方陳述,
然後再依法辦案。
如果我是老師,
就要兩個孩子互相說“對不起”,
待他們情緒平復以後,
再問清緣由、分清是非,
分別談話、再有針對的批評。
老話說:大人氣得厥著嘴,孩子早已抱著腿!
也就是孩子間的打鬧,
猶如童真童趣、嬉戲玩耍,
這邊哭過那邊就好。
家長們最好別當真,
既使孩子吃點虧,成長路上也不可少。
如果都做理智家長,
家園、家校都和諧、對孩子也更好!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行為是不ok的老師為人師表,然後再發現學生就是起衝突的時候,他一定要分析學生的問題,然後解決問題,這樣子才是可以給孩子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不問緣由就直接讓雙方互相道歉,解決不了問題,而且也會在孩子的心裡上造成一些不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影響孩子以後為人處世 不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