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燒傷患者住院收治標準(2018版)》
1.燒傷總面積>10%TBSA的≤70歲成年燒傷患者。
2.燒傷總面積>5%TBSA的≤3歲燒傷患兒或>70歲燒傷患者。
3.燒傷總面積>5%TBSA或合併劇烈疼痛、可能有中毒等的其他小面積化學燒傷患者。
4.需特殊治療的特殊部位如眼、手、足、會陰、生殖器、關節等燒傷患者。
5.有心搏驟停或需手術治療的包括閃電等所致的電燒傷患者。
6.需手術治療的熱壓傷患者。
7.有其他燒傷創面需住院手術治療的患者。
8.可能影響呼吸功能的面頸部燒傷或合併吸入性損傷患者。
9.懷疑可能有由燒傷創面引起嚴重區域性侵襲性或全身性感染患者。
10.合併有可能影響燒傷病程與發生發展甚至結局的複合傷的燒傷患者,根據燒傷或創傷本身的情況而決定患者收住燒傷科或其他專科的順序。
11.合併有可能影響燒傷病程與發生發展甚至結局的既往疾病的燒傷患者,根據燒傷或既往疾病本身的情況決定患者收住燒傷科或其他專科的順序。
12.需住院進行手術治療、鐳射治療、康復治療等的燒傷瘢痕患者。
《中國燒傷患者住院收治標準(2018版)》
1.燒傷總面積>10%TBSA的≤70歲成年燒傷患者。
2.燒傷總面積>5%TBSA的≤3歲燒傷患兒或>70歲燒傷患者。
3.燒傷總面積>5%TBSA或合併劇烈疼痛、可能有中毒等的其他小面積化學燒傷患者。
4.需特殊治療的特殊部位如眼、手、足、會陰、生殖器、關節等燒傷患者。
5.有心搏驟停或需手術治療的包括閃電等所致的電燒傷患者。
6.需手術治療的熱壓傷患者。
7.有其他燒傷創面需住院手術治療的患者。
8.可能影響呼吸功能的面頸部燒傷或合併吸入性損傷患者。
9.懷疑可能有由燒傷創面引起嚴重區域性侵襲性或全身性感染患者。
10.合併有可能影響燒傷病程與發生發展甚至結局的複合傷的燒傷患者,根據燒傷或創傷本身的情況而決定患者收住燒傷科或其他專科的順序。
11.合併有可能影響燒傷病程與發生發展甚至結局的既往疾病的燒傷患者,根據燒傷或既往疾病本身的情況決定患者收住燒傷科或其他專科的順序。
12.需住院進行手術治療、鐳射治療、康復治療等的燒傷瘢痕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