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職期間,單位要求員工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般考慮用於員工檔案留底或者相關係統資料登記需要錄入資訊的。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於單位要求員工提供居民身份證影印件是合法的,單位可以收取員工身份證影印件,但是不可以扣壓員工身份證原件。
2、員工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候,單位是有權跟員工領取身份證進行核驗本人資訊,也可以負責本人身份證原件作為備案所用的,只要單位沒有扣壓員工身份證就屬於合法行為,若員工擔心被非法使用可以在影印件備註“用於XXX單位備註所用”。
3、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未加簽注的身份證影印件,很容易留下隱患而被犯罪分子所盜用,造成不必要經濟損失的可能,甚至危及個人徵信。因此,身份證影印件上應書寫用途、姓名、日期等備註資訊,以避免相應風險。
4、書寫的備註資訊應包含五個要素:一是身份證影印件提供給哪個單位,如辦理保險或入職手續,可寫上“此影印件僅提供給某某保險公司”或“僅提供給某某單位”;二是寫明用途,如“僅供辦理工資卡”;三是宣告“他用無效”;四是簽上自己的名字;五是寫上書寫備註資訊的日期。
1、入職期間,單位要求員工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般考慮用於員工檔案留底或者相關係統資料登記需要錄入資訊的。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於單位要求員工提供居民身份證影印件是合法的,單位可以收取員工身份證影印件,但是不可以扣壓員工身份證原件。
2、員工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候,單位是有權跟員工領取身份證進行核驗本人資訊,也可以負責本人身份證原件作為備案所用的,只要單位沒有扣壓員工身份證就屬於合法行為,若員工擔心被非法使用可以在影印件備註“用於XXX單位備註所用”。
3、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未加簽注的身份證影印件,很容易留下隱患而被犯罪分子所盜用,造成不必要經濟損失的可能,甚至危及個人徵信。因此,身份證影印件上應書寫用途、姓名、日期等備註資訊,以避免相應風險。
4、書寫的備註資訊應包含五個要素:一是身份證影印件提供給哪個單位,如辦理保險或入職手續,可寫上“此影印件僅提供給某某保險公司”或“僅提供給某某單位”;二是寫明用途,如“僅供辦理工資卡”;三是宣告“他用無效”;四是簽上自己的名字;五是寫上書寫備註資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