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提出方案和提案,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3.有權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有權參加對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促;
4.有權對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5.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力受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教職工代表應盡的義務是:
1.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素質;
2.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和執行大會的決議,完成大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密切聯絡群眾,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的工作;
4.模範地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教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是辯證統一的,不可分割。教職工代表在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活動中,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不能只強調一方面忽視另一方面。
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提出方案和提案,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3.有權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有權參加對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促;
4.有權對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5.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力受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教職工代表應盡的義務是:
1.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素質;
2.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和執行大會的決議,完成大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密切聯絡群眾,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的工作;
4.模範地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教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是辯證統一的,不可分割。教職工代表在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活動中,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不能只強調一方面忽視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