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是“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簡稱,表示車輛識別號碼或車架號碼。"VIN"是一組由十七個英陣列成,用於汽車上的一組獨一無二的號碼,可以識別汽車的生產商、引擎、底盤序號及其他效能等資料。為避免與數字的1,0混淆,英文字母“I”、“O”、“Q”均不會被使用。車輛識別號碼主要有兩種制式,第一種是歐盟採用的ISO3779標準,第二種標準主要用於北美,比第一種更嚴謹,但兩者仍能互相相容。1、編制和標示車輛識別代號的製造廠必須在首次使用車輛識別代號前至少一個月, 向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備案,備案後方可使用。備案時需提供以下列檔案:汽車工業司批准 的“世界製造廠識別代號。”證書影印件,車輛型別,帶有車輛識別代號的標記的型式及圖片,車輛識別代號的標示位置或區域說明及圖片,對車輛識別代號的解釋檔案。2、若已申報過的車輛識別代號的內容/型式/位置等有任何改變,都應在出售第一批有此識別代號的此種車輛前至少一個月,向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重新備案。
"VIN"是“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簡稱,表示車輛識別號碼或車架號碼。"VIN"是一組由十七個英陣列成,用於汽車上的一組獨一無二的號碼,可以識別汽車的生產商、引擎、底盤序號及其他效能等資料。為避免與數字的1,0混淆,英文字母“I”、“O”、“Q”均不會被使用。車輛識別號碼主要有兩種制式,第一種是歐盟採用的ISO3779標準,第二種標準主要用於北美,比第一種更嚴謹,但兩者仍能互相相容。1、編制和標示車輛識別代號的製造廠必須在首次使用車輛識別代號前至少一個月, 向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備案,備案後方可使用。備案時需提供以下列檔案:汽車工業司批准 的“世界製造廠識別代號。”證書影印件,車輛型別,帶有車輛識別代號的標記的型式及圖片,車輛識別代號的標示位置或區域說明及圖片,對車輛識別代號的解釋檔案。2、若已申報過的車輛識別代號的內容/型式/位置等有任何改變,都應在出售第一批有此識別代號的此種車輛前至少一個月,向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標準化研究所重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