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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231593529925

    人防車位和非人防車位的區別如下:

    1、性質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的使用許可權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而建設機構可以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國家條件需要則強制徵用。兩者的風險不同。非人防車位基本都是普通的產權車位,產權有開發商或建築物的建設機構擁有,當然產權也可以賣個個人和機構。

    2、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車位由於沒有產權的買賣僅是一種租賃行為,也就是說租賃車位,《合同法》中租賃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車位的使用年限與房產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說買人防車位能用70年,那是因為地區立法不同,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並可辦理產權證,也就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產權。而安徽、江蘇、江西則實行人防車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賃。

    3、車位建築結構不同

    一般非人防車位建築在地面或樓層,而人防車位位於非人防車位更下的樓層,出入口都是採用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牆體結構會更厚有抗衝擊波設計,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這也使得人防車位的價格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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