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也稱土地權利登記,是指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對土地的各項權利實行登記的制度。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二條規定,中國土地登記是指國家依法對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登記。
土地登記的內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記簿內的土地登記物件質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權屬性質與來源、土地權利主體、土地權利客體以及與這三方面直接相關的其他內容。具體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項權利者,土地權屬性質,土地權屬來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積,土地坐落及四至,土地用途,土地等級、地價,建築佔地面積,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物型別等。
土地登記的基本程式:不同型別的土地登記在具體程式上雖然不盡相同,但總體上的基本程式可分為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註冊登記、核發證書五個步驟。
申請人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提交必要的檔案資料包括: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土地登記,也稱土地權利登記,是指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對土地的各項權利實行登記的制度。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二條規定,中國土地登記是指國家依法對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登記。
土地登記的內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記簿內的土地登記物件質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權屬性質與來源、土地權利主體、土地權利客體以及與這三方面直接相關的其他內容。具體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項權利者,土地權屬性質,土地權屬來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積,土地坐落及四至,土地用途,土地等級、地價,建築佔地面積,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物型別等。
土地登記的基本程式:不同型別的土地登記在具體程式上雖然不盡相同,但總體上的基本程式可分為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註冊登記、核發證書五個步驟。
申請人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提交必要的檔案資料包括: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