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收費必須要有《收費許可證》嗎?
你所謂的“收費許可證制度”,是於1987年起,在全國各地開始試行。這個制度現在業已取消。
2015年,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明確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止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
二、前期物業沒有法人資質。
這個問題要表述清楚,對於當下的物業公司來說,必須要有工商執照。沒有的話,那就是“黑物業,”而所謂的“物業資質管理”也已經取消。
2018年2月12日,住建部發布《關於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標誌著物業公司不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
三、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的問題。
它的依據是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與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之間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就是說,物業公司是依據這兩份合同的約定來收費。
當然,這兩份合同在簽訂後,都需要向當地物價部門稽核並備案。
一、企業收費必須要有《收費許可證》嗎?
你所謂的“收費許可證制度”,是於1987年起,在全國各地開始試行。這個制度現在業已取消。
2015年,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明確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止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
二、前期物業沒有法人資質。
這個問題要表述清楚,對於當下的物業公司來說,必須要有工商執照。沒有的話,那就是“黑物業,”而所謂的“物業資質管理”也已經取消。
2018年2月12日,住建部發布《關於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標誌著物業公司不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
三、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的問題。
它的依據是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與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之間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就是說,物業公司是依據這兩份合同的約定來收費。
當然,這兩份合同在簽訂後,都需要向當地物價部門稽核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