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內與計劃外臨時工的本質區別就是待遇(包含薪金和福利)的不同。待遇區別:
1)一般兩者都會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合同是有差別的,比如在勞動合同上面,計劃內的臨時工是不能隨意解聘,而計劃外的可以。
2)還有就是收入方面,一般計劃內的收入較高,且能享受旅遊、體檢、勞防用品發放等福利待遇,而計劃外臨時工收入較低,且很多福利待遇都沒有辦法保障的。
3)在職業晉升方面,計劃內用工是有上升渠道的,而計劃外的則沒有。名詞解釋:(1)臨時工:是計劃經計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國家承認的臨時工是有當地勞動部門招工指標的計劃內臨時工。1995年勞動法頒佈以後,國家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勞動合同制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是實行同工同酬,凡是與單位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都應當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並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為其支付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計劃內臨時工是指納入用工單位用工計劃指標,經人事處批准僱用,併到人事處辦理了僱用手續的臨時工。(3)計劃外臨時工則是未納入用工單位的計劃指標,也就是非正常招聘(因為突發狀況)而招聘的臨時工。
計劃內與計劃外臨時工的本質區別就是待遇(包含薪金和福利)的不同。待遇區別:
1)一般兩者都會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合同是有差別的,比如在勞動合同上面,計劃內的臨時工是不能隨意解聘,而計劃外的可以。
2)還有就是收入方面,一般計劃內的收入較高,且能享受旅遊、體檢、勞防用品發放等福利待遇,而計劃外臨時工收入較低,且很多福利待遇都沒有辦法保障的。
3)在職業晉升方面,計劃內用工是有上升渠道的,而計劃外的則沒有。名詞解釋:(1)臨時工:是計劃經計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國家承認的臨時工是有當地勞動部門招工指標的計劃內臨時工。1995年勞動法頒佈以後,國家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勞動合同制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是實行同工同酬,凡是與單位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都應當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並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為其支付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計劃內臨時工是指納入用工單位用工計劃指標,經人事處批准僱用,併到人事處辦理了僱用手續的臨時工。(3)計劃外臨時工則是未納入用工單位的計劃指標,也就是非正常招聘(因為突發狀況)而招聘的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