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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章磊律師

    這種行為可理解為“贈予行為”,能否撤銷贈予行為要了解之前是否合法的“附條件”贈予或者員工“傷害”老闆或老闆繼承人利益才能判斷,不可一概定論!

    建議就近找律師諮詢,以便確保利益!

  • 2 # yetas

    (❁´ω`❁)

    你說送人的東西還能往回要嗎?

    老闆給員工的獎勵屬於贈予行為。只要贈送的時候是你情我願的,那麼贈品就是員工的個人財產,老闆已經無處置權了。

  • 3 # 股權專家馬老師

    首先,有這個想法或者做法的老闆是很有格局的,

    但分,送,也要有方法,不要出力不討好,

    如果一個人對可以為企業創造巨大的價值,那你要留住他,你要做的是激勵,而不是獎勵,獎勵是針對過去的,激勵是針對未來的,

    舉個例子,你可以給他房子或者車子的首付,這樣他為了還貸款他會做更多為企業創造利潤得事,只有這樣他才能滿足他現在的消費水平,你的目的是把他留下來繼續為企業創造利潤,創造價值,而不是推他走

  • 4 # 山海同歡

    這要看房產權屬是誰,有 產權證嗎?過戶了嗎?如果產權是老闆的,他收回你也沒辦法,如果產權是你的了,他無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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