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透過規範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和特許加盟連鎖(透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後者是連鎖經營的高階形式。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發、零售等行業,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連鎖式策略經營。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特點: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路,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週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透過規範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和特許加盟連鎖(透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後者是連鎖經營的高階形式。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發、零售等行業,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連鎖式策略經營。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特點: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路,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週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