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函式存在定理為:若f(x)在[a,b]上連續,則必存在原函式。此條件為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即若f(x)存在原函式,不能推出f(x)在[a,b]上連續。由於初等函式在有定義的區間上都是連續的,故初等在其定義區間上都有原函式。一個函式,可以存在不定積分,而不存在定積分;也可以存在定積分,而不存在不定積分。一個連續函式,一定存在定積分和不定積分;若只有有限個間斷點,則定積分存在;若有跳躍間斷點,則原函式一定不存在,即不定積分一定不存在。擴充套件資料:原函式存在與間斷點的關係:設F"(x)=f(x),f(x)在x=x0處不連續,則x0必為第二類間斷點(對於考研數學,只能是第二類振盪間斷點),而非第一類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當f(x)存在第二類振盪間斷點時,不能確定是否存在原函式,這種情況下結論與f(x)的表示式有關。原函式存在的三個結論:如果f(x)連續,則一定存在原函式;如果f(x)不連續,有第一類可去、跳躍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那麼包含此間斷點的區間內,一定不存在原函式;如果f(x)不連續,有第二類振盪間斷點,那麼包含此間斷點的區間內,原函式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因為原函式存在定理為:若f(x)在[a,b]上連續,則必存在原函式。此條件為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即若f(x)存在原函式,不能推出f(x)在[a,b]上連續。由於初等函式在有定義的區間上都是連續的,故初等在其定義區間上都有原函式。一個函式,可以存在不定積分,而不存在定積分;也可以存在定積分,而不存在不定積分。一個連續函式,一定存在定積分和不定積分;若只有有限個間斷點,則定積分存在;若有跳躍間斷點,則原函式一定不存在,即不定積分一定不存在。擴充套件資料:原函式存在與間斷點的關係:設F"(x)=f(x),f(x)在x=x0處不連續,則x0必為第二類間斷點(對於考研數學,只能是第二類振盪間斷點),而非第一類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當f(x)存在第二類振盪間斷點時,不能確定是否存在原函式,這種情況下結論與f(x)的表示式有關。原函式存在的三個結論:如果f(x)連續,則一定存在原函式;如果f(x)不連續,有第一類可去、跳躍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那麼包含此間斷點的區間內,一定不存在原函式;如果f(x)不連續,有第二類振盪間斷點,那麼包含此間斷點的區間內,原函式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