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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壺清茶一抹清香

    一、染指於鼎

    據《左傳·宣公四年》載,公元前605年的鄭靈公元年,一天,鄭國的大夫子公與子家一起上朝,忽然子公的食指無緣無故地顫動起來,就對子家說:“以前我的手指頭顫動的時候,都預示著有異味可嘗,看來今天又有好吃的東西了。”入朝後,果然見廚師在殺黿(大鱉),倆人不覺好笑。子家就把這件事告訴了鄭靈公。等鱉燒熟以後,鄭靈公將鱉肉分食眾臣,唯獨不給子公。這本來是開玩笑的事情,可是子公覺得傷了面子,一氣之下,就伸指向盛甲魚的鼎裡蘸上點湯,嚐嚐滋味就走了。於是後人就將這件事情稱為“染指於鼎”。

    二、霸王別姬

    抗戰前夕,京劇大師梅蘭芳在徐州上演《霸王別姬》,全城轟動。演出結束以後,東道主設宴餞行,席中有一道菜,一隻白瓷盆內幾隻鱉漂浮在湯上,四爪張開,盆底是塊塊雞肉,用筷子一撥,鱉的甲、殼、肉即行分離,食之其味似雞似蛙,雞塊也酥如豆腐,入口即化。梅先生連吃兩鱉,贊嘗不已,問侍者此菜何名?答曰:“霸王別姬”。諸客聞之,莫不拍案叫絕。原來,鱉與別,雞與姬,都是諧音,鱉雞就是“別姬”,配合得如此巧妙,令人捧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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