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範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準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一、發放範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準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