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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hereareyou166479285

      詢問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規定,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製作筆錄。具體規定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有明確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三節 詢問證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五條 詢問證人、被害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被害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被害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個別進行。  在現場詢問證人、被害人,偵查人員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被害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被害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詢問通知書。詢問前,偵查人員應當出示詢問通知書和工作證件。  第二百零六條 詢問前,應當瞭解證人、被害人的身份,證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間的關係。詢問時,應當告知證人、被害人必須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應負的法律責任。  偵查人員不得向證人、被害人洩露案情或者表示對案件的看法,嚴禁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詢問證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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