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城市低保條件:
1、持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城市居民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應提交下列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殘疾證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持相關材料透過社群向街道或鄉鎮提出申請;無社群的,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或鄉鎮提出申請。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要合理確定保障物件的範圍和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物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申請城市低保條件:
1、持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城市居民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應提交下列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殘疾證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持相關材料透過社群向街道或鄉鎮提出申請;無社群的,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或鄉鎮提出申請。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要合理確定保障物件的範圍和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物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