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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804205429017

    不合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五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級工傷為18個月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單位無權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請解除),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有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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