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防範公章造假計入法律,違法以下2條規定:“違反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繳銷其公章,處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公章的刻制)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
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公安部門對刻制公章的審批,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規定。
根據《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公章的更換)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更換公章的,應當到發證公安部門交回原公章,並按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新辦理刻制公章手續。”
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公章,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需由企業出具刻章證明、法 人授權委託書,是分支企業的,證明和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要總公司蓋公章,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國家為了防範公章造假計入法律,違法以下2條規定:“違反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繳銷其公章,處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公章的刻制)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
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公安部門對刻制公章的審批,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規定。
根據《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公章的更換)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更換公章的,應當到發證公安部門交回原公章,並按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新辦理刻制公章手續。”
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公章,須持《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需由企業出具刻章證明、法 人授權委託書,是分支企業的,證明和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要總公司蓋公章,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