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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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埖落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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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金老者
此事主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確這項工程是你們施工,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又將這一塊另包給他人施工,這屬於違約行為。如果較真可以上法庭(工程合同糾紛),要求甲方賠償為此項工程進行前期準備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這應該是沒問題的。但是如果合同中約定含糊,這事就不好辦了。再有就是你們肯定還有其餘的工程要幹,與甲方鬧僵也不是好事,儘量讓對方在別的方面再補一點(其他工作量),或者下一項工程多拿一些,也是一種處理辦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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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這種情況主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如何讓約定的?一般情況下,雙方就某些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就合同內容,在實踐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是,如果到法院起訴,就自己的訴訟請求,一定要有相應的證據來支援。具體的還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
關鍵是合同怎麼籤的,是否繳納相關履約保證金情況,才能說下一步,如果沒有履約保證金及合同裡面沒有甲方必須給你提供多少工程量,或者是寫的工程量以實際收方為準這類,甲方就可以隨意縮減你的工程量及工程單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