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了黨支部應堅持的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
(1)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2)支部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
(3)黨小組會每月一次。
(4)會議應作記錄。
2、黨支部七項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
(2)黨日製度。每週用半天時間進行黨的組織活動。
(3)黨課制度。每月進行一至二次黨課教育。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和自身建設情況的報告。
(5)民主生活制度。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6)黨員彙報制度。黨員每月向黨組織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務的情況,遇有重要問題應當及時彙報;外出時間較長時,應當作書面彙報。
(7)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對黨員特別是幹部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議,每年至少一次。
根據《華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了黨支部應堅持的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
(1)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2)支部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
(3)黨小組會每月一次。
(4)會議應作記錄。
2、黨支部七項組織生活制度
(1)會議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
(2)黨日製度。每週用半天時間進行黨的組織活動。
(3)黨課制度。每月進行一至二次黨課教育。
(4)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支部黨員大會作工作報告和自身建設情況的報告。
(5)民主生活制度。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6)黨員彙報制度。黨員每月向黨組織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務的情況,遇有重要問題應當及時彙報;外出時間較長時,應當作書面彙報。
(7)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對黨員特別是幹部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議,每年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