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及超高層結構體系對於高層及超高層建築的劃分,建築設計
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建築防火設計規範沒有一個統一規定,一般認為建築總高度超過24m為高層建築,建築總高度超過60m為超高層建築。 對於結構設計來講,按照建築使用功能的要求、建築高度的不同以及擬建場地的抗震設防烈度以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設計原則,選擇相應的結構體系,一般分為六大類:框架結構體系、剪力牆結構體系、框架—剪力牆結構體系、框—筒結構體系、筒中筒結構體系、束筒結構體系。 高層和超高層建築在結構設計中除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代號RC)外,還採用型鋼混凝土結構(代號SRC),鋼管混凝土結構(代號CFS)和全鋼結構(代號S或SS)。 > 東南科技研發中心,建築高度100m,柱網為8.4m,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採用框架—剪力牆或框—筒結構體系較為經濟合理,這種結構體系的剪力牆或筒體是很好的抗側力構件,常常承擔了大部分的風載和地震荷載產生的水平側力,總體剛度大,側移小,且滿足玻璃幕牆的外裝飾要求。 三、材料的選用鋼結構有很多優點,但其缺點是導熱係數大,耐火性差。隨著冶金技術的提高,耐火鋼的研究成功並投入生產,為鋼結構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
高層及超高層結構體系對於高層及超高層建築的劃分,建築設計
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建築防火設計規範沒有一個統一規定,一般認為建築總高度超過24m為高層建築,建築總高度超過60m為超高層建築。 對於結構設計來講,按照建築使用功能的要求、建築高度的不同以及擬建場地的抗震設防烈度以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設計原則,選擇相應的結構體系,一般分為六大類:框架結構體系、剪力牆結構體系、框架—剪力牆結構體系、框—筒結構體系、筒中筒結構體系、束筒結構體系。 高層和超高層建築在結構設計中除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代號RC)外,還採用型鋼混凝土結構(代號SRC),鋼管混凝土結構(代號CFS)和全鋼結構(代號S或SS)。 > 東南科技研發中心,建築高度100m,柱網為8.4m,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採用框架—剪力牆或框—筒結構體系較為經濟合理,這種結構體系的剪力牆或筒體是很好的抗側力構件,常常承擔了大部分的風載和地震荷載產生的水平側力,總體剛度大,側移小,且滿足玻璃幕牆的外裝飾要求。 三、材料的選用鋼結構有很多優點,但其缺點是導熱係數大,耐火性差。隨著冶金技術的提高,耐火鋼的研究成功並投入生產,為鋼結構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