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雙務合同中的買賣合同。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合同分為不同的型別。常見的分類有以下三種:
1、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都要履行義務的合同。有: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借貸合同、運輸合同等,如買賣合同,賣方享有要求買方給付價款的權利,履行交付出讓物的義務;而買方享有要求賣方交付出讓物的權利,履行支付價款的義務。
單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需要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則只付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贈與人附有給付義務,而受贈人不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
2、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訂立時需要採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一般指書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續就可成立的合同。如口頭合同,雙方口頭協商一致就可履行,不需要書面形式。
3、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內容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而不容對方當事人協商的合同,又稱標準合同。如鐵路、公路、航空運輸合同。
購買火車票、汽車票、飛機票的時候就等於與對方簽訂了客運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合同,實踐中絕大多數合同為非格式合同。
應該是雙務合同中的買賣合同。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合同分為不同的型別。常見的分類有以下三種:
1、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都要履行義務的合同。有: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借貸合同、運輸合同等,如買賣合同,賣方享有要求買方給付價款的權利,履行交付出讓物的義務;而買方享有要求賣方交付出讓物的權利,履行支付價款的義務。
單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需要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則只付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贈與人附有給付義務,而受贈人不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
2、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訂立時需要採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一般指書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續就可成立的合同。如口頭合同,雙方口頭協商一致就可履行,不需要書面形式。
3、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內容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而不容對方當事人協商的合同,又稱標準合同。如鐵路、公路、航空運輸合同。
購買火車票、汽車票、飛機票的時候就等於與對方簽訂了客運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合同,實踐中絕大多數合同為非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