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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王侃侃大山
1.狹義定義:物質為構成宇宙萬物的實物、場等客觀事物;是能量的一種聚集形式。例如空氣和水,食物和棉布,煤炭和石油,鋼鐵和銅、鋁,人工合成的各種纖維、塑膠,以及各類能量波(如光、熱)和場(電力、磁力、引力),甚至更高階形態,如人及人組成的集團、民族、國家等等,都是物質。總之,世界上,我們周圍所有的客觀存在都是物質。 2.廣義定義:物質就是自然存在。銀河艾斯認為,“物質是不依賴於意識的客觀存在”這句,背離了二元法和語言學的純粹性。“不依賴於、意識、客觀”三個修飾附加,實際是引入了額外的三元。所謂“不依賴於”,本質上是一種關係;而“意識”,是迴圈定義;而“客觀”,實際是暗示引入了“主觀和客觀”的新二元,構成了混亂。實際上定義物質,是極為簡單的,並且這也是世界“終極判斷”的必然。物質,就是存在,這樣就純粹了概念。
在哲學上,物質是指不依賴於人的意識,並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物質的唯一特性為“客觀實在性”,它是從萬事萬物中抽象出來的共同的唯一特性,即不依賴於人的意識,存在於人的意識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