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322882374180
-
2 # 北溟有魚385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99條對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身份的取得做出了規定,該如何理解該法規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是如何確定的呢?
一、民法典第99條對集體經濟組織法人的規定
第九十九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法律、行政法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法律界定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玉農業人口、農村居民、村民不是相同的概念。 非農業人口不是農村經濟組織人員,但農業人口不等於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業人口是一個公民身份概念,是中國特定的戶籍制度的產物,它僅具有戶籍身份上的識別意義。隨著中國戶籍制度的改革,目前12個省市已經取消了這一概念,而代之以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村民屬於農業人口,是指戶籍和居住在行政內的公民,仍是以戶籍和居住地為標準來確定,其暴扣的範疇要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
第九十九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法律、行政法規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