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這一政策中的基層中小學是指山東省鄉鎮及以下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基層中小學教師一般是指在基層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在職在崗領取鄉鎮人員工作補貼的一線教師。山東在基層中小學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階職稱,名稱為基層中小學高階教師、基層中小學正高階教師。在基層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高階教師職稱評審,同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兩種型別的職稱。取得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可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取得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只可申報高一級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
山東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聘結合,僅限在基層中小學中聘用(任)。取得基層職稱的教師交流到非基層學校,不得按照基層職稱聘用(任),不再享受相應的職稱和工資待遇。取得基層職稱連續聘滿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的,經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通過後,可換髮相同級別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證書。同時,山東還將基層中小學教師正高階、副高階職稱評審許可權下放至設區的市,由設區的市根據基層中小學教師高階職稱評審標準條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的標準條件。
山東這一政策中的基層中小學是指山東省鄉鎮及以下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基層中小學教師一般是指在基層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在職在崗領取鄉鎮人員工作補貼的一線教師。山東在基層中小學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階職稱,名稱為基層中小學高階教師、基層中小學正高階教師。在基層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高階教師職稱評審,同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兩種型別的職稱。取得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可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取得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只可申報高一級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
山東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聘結合,僅限在基層中小學中聘用(任)。取得基層職稱的教師交流到非基層學校,不得按照基層職稱聘用(任),不再享受相應的職稱和工資待遇。取得基層職稱連續聘滿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的,經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通過後,可換髮相同級別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證書。同時,山東還將基層中小學教師正高階、副高階職稱評審許可權下放至設區的市,由設區的市根據基層中小學教師高階職稱評審標準條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的標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