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住宅樓落地陽臺必須安裝護欄。
根據建設部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住宅建築規範》規定,外窗窗臺跟樓面地面的淨高低於90釐米的時候,應有防護措施。7層及7層以上的住宅,陽臺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1米,陽臺欄杆應有防護措施,防護欄杆的垂直杆件間距淨高不應大於0.11米,並應採取兒童不宜攀爬的形式。
2、高層住宅樓落地陽臺玻璃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2003 2116號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 層及 7 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 500mm 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衝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1、高層住宅樓落地陽臺必須安裝護欄。
根據建設部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住宅建築規範》規定,外窗窗臺跟樓面地面的淨高低於90釐米的時候,應有防護措施。7層及7層以上的住宅,陽臺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1米,陽臺欄杆應有防護措施,防護欄杆的垂直杆件間距淨高不應大於0.11米,並應採取兒童不宜攀爬的形式。
2、高層住宅樓落地陽臺玻璃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2003 2116號
第六條 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 層及 7 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 500mm 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
(六)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
(七)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
(十)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擊、衝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