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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晦暗

    是的

    古代的喜喪一般是要滿足三個條件:

    一、全福:生前自家門內人丁興旺,形成一大家族。本身是大家族的家長,甚至已被尊為祖者

    二、全壽:亡人滿八九十歲,甚至突破百歲大關,最低也須超過“古稀”(七十歲)之年。年紀越大、越老,越符合“喜喪”的條件。故其全稱為“老喜喪”。

    三、全終:亦稱“善終”,意為圓圓滿滿地結束了一生。古代民間以為,死者生前積德行善,廣做功德,臨終則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無疾而終”,自然老死。此即被視為“喜喪”的根本條件。

    如果只具備上述第一、二兩項條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災人禍致死,則不能算作“喜喪”。樓主所遇情況,可能只在因病而逝上糾結,但八十多歲的老人身上有病也是可以理解的,更何況離世也是老人對病的解脫。三條件已佔其二,可以算是喜喪了,不要太拘泥傳統,而被古代所留習俗束縛了。

    【解釋】:壽終:年紀很大才死;正寢:舊式住宅的正房。目前看來,將60歲作為長壽的年齡,下限太低,絕大多數不一定認同;而過百歲者雖有之,但終屬少見;80歲作為長壽的最低年齡,多能理解和認同與接受,既然八十多歲去世,人們都能認同就算喜喪了!再看看壽終正寢的近義詞 壽比南山、延年益壽、長生不老、永世長存、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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