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陸家嘴金融刑辯
-
2 # lxh321
賠不賠不知道,但是就是因為這些明星代言白使得眾多人受騙卻是事實,沒有他們也不會有這麼多人受騙,這就是明星效應。
-
3 # 中國人一中國龍
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哈哈哈,活該,報應。這就是一條永遠站不直腿的奴才,丟全體華人的臉,對炎黃子孫龍之血脈的侮辱。
-
4 # 4783344912194
杜海濤知名是因為跪添南韓藝人,一副奴財相!沒被封殺,是不是因為有錢?賺了昧心錢,該賠賠,該起訴起訴。這種負能量的人,還是少宣傳的好。別帶壞下一代!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很難用是和非直接回答。
作為代言人,要看有沒有合同,有沒有義務有多大的義務審查所代言的產品的合法性。
這個跟剛開始的時候,對於公司的一般員工,其自己也有投資,但是也追責。
我認為要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還是迴歸到刑法的基本規定,從犯罪的構成要件理論來判斷是否構罪,構成哪個罪。
司法實踐當中,被代言的機構或者產品釋出者往往隱瞞了非法的真相。知名藝人是在不知或者不明知的情況下代言,反過來,這如同對於普通的投資者來說,很難辨明發布者隱瞞事實真相的宣傳是否違法一樣。
假設知名藝人在代言時透過一定的方法盡到了調查義務,比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求被代言人出示相關合法資質手續並存檔,這個不構成犯罪。而對於普通的投資者來說到底是因為相信代言人還是相信平臺這個很難做出判斷。
所以從民事追責的角度來說,這個需要原告舉證證明你買這個產品的時候是因為知名藝人的代言。
另一方面,假設知名藝人在代言的時候,連合同都沒有籤更別說盡到了一般的審查義務。那麼這種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追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