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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紙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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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鬱金香137652766
大哥去逝了,嫂子還能繼承公婆的遺產嗎?
這個問題,那一個公婆財產能給外人繼承。大哥去世一般除了嫂子能繼承大哥的財產外,公婆如果去世基本沒有繼承權,公婆也不可能寫遺囑叫嫂子繼承,這是不能的。公婆一般是財產留給兒子,女兒或者孫子。
大哥去逝了,嫂子還能繼承公婆的遺產嗎?
這個問題,那一個公婆財產能給外人繼承。大哥去世一般除了嫂子能繼承大哥的財產外,公婆如果去世基本沒有繼承權,公婆也不可能寫遺囑叫嫂子繼承,這是不能的。公婆一般是財產留給兒子,女兒或者孫子。
在三種情況下,嫂子對公婆遺產有繼承權:
遺囑贍養轉繼承除此之外,嫂子繼承公婆遺產的可能性不大。
分別就上述三種情況解釋一下:
遺囑這種情況是指,公婆留下合法有效遺囑、把自己的財產指定給嫂子。因為遺囑優先順序要高於法定繼承,所以按照遺囑執行。
贍養嫂子(兒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繼承人,因此從法定繼承角度,嫂子是沒有公婆遺產繼承權的。但是,在中國《民法典》(包括之前《繼承法》)中: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這一點上,體現了法律精神與道德精神的相一致。但是,什麼叫“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這個無法給出具體標準,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公婆一直跟著大哥大嫂居住,其他子女都沒管。大哥去世之後,依然由大嫂伺候公婆。
這種情況下,即可認為大嫂代替過世大哥、對公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大嫂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轉繼承這個可能與題主描述的情況有些出入,但是並不排除,也權當一個知識點介紹一下。觸發條件需要同時滿足兩個:
公婆中的一人,先於大哥過世。先過世的公(或婆),生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遺囑。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發生了“轉繼承”,大嫂有公婆部分遺產的繼承權——假設公公先於大哥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