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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61829116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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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kh7158743986
“文景之治”的出現有三個方面原因。
(一)文帝和景帝重視農業生產。他們多次減免田租賦役,定田租為三十稅一,開放山林川澤,鼓勵農民進行副業生產,活躍商業市場。
(二)改革法律,廢除秦朝的株連,關心民眾疾苦,用笞刑取代某些傷殘肢體的肉刑。這裡還有一個緹索救父的故事。緹索,漢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文帝時,淳于意有罪要受刑,詔命解送長安,當時肉刑尚未解除,淳于意臨行罵他的女兒說:“我沒有兒子,遇到急事,你們一點用處也沒有。”緹索便跟著父親到了長安。上書給皇帝,表示願意賣身為官婢來贖父罪,文帝憐憫她,下令廢除肉刑,赦免了淳于意。景帝繼續減輕刑罰,各級官吏亦斷獄從輕。
(三)提倡節儉,反對侈糜,減省財政支出。文帝統治期間,宮室苑圃,車騎服飾,都無所增益。史載文帝為了節省黃金百斤罷建露臺,他說:“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景帝尚節儉,對地主商人中正興起的侈靡之風,多少會起一些制約作用,與秦始皇的大興土木,“阿房宮,八百里”,確實是不可同日而語。
有何表現?
“文景之治”減輕了刑罰,緩和了矛盾,有助於社會的安定。減免田租或不收田租,“無為而治”,農業生產發展,糧價大幅降低,漢初糧一石值五千錢,文帝時降到一石僅值數十錢至十餘錢。社會經濟的發展,為漢武帝的大一統提供了雄厚的經濟實力。
(一)、經濟繁榮,人民安居樂業。
(二)、政治清明,君臣和諧。
(三)、秩序穩定,君民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