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愛生活阿利森1R7
-
2 # 事在人為
“編外人員”,僅相對於“編內人員”而言。 在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具體工作執行中,往往是由上級編委對該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下達“三定方案”,即定職能、定崗位、定人員。這個“定人員”,就是定編制。而這些編制人員的辦公經費、工資福利等,均有政府財政保證。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和細化,使上述單位中原有的人員難以承擔現有的工作量,因此很多單位在編制以外招聘人員,而這些人員顯然就成了“編外人員”。 在現實中,編外人員在政治、經濟上的待遇都不及編內人員。一些編外人員在工作中即使比“編內人員”幹得更好,也享受不到編內人員的相同待遇,這種現狀背離了“同工同酬”、“多勞多得”等用工法則,也導致“編外人員”“低人一等”的感覺,這種客觀上的身份歧視,與公平公正的現代理念相去甚遠。
“編外人員”,僅相對於“編內人員”而言。 在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具體工作執行中,往往是由上級編委對該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下達“三定方案”,即定職能、定崗位、定人員。這個“定人員”,就是定編制。而這些編制人員的辦公經費、工資福利等,均有政府財政保證。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和細化,使上述單位中原有的人員難以承擔現有的工作量,因此很多單位在編制以外招聘人員,而這些人員顯然就成了“編外人員”。 在現實中,編外人員在政治、經濟上的待遇都不及編內人員。一些編外人員在工作中即使比“編內人員”幹得更好,也享受不到編內人員的相同待遇,這種現狀背離了“同工同酬”、“多勞多得”等用工法則,也導致“編外人員”“低人一等”的感覺,這種客觀上的身份歧視,與公平公正的現代理念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