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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辦稅不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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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芳同學
我個人認為:個人價值應該從屬於家庭價值,並且不斷的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讓個人價值更好的為家庭價值服務。
個人價值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我”能為家裡做點什麼?
2.“我”能為家裡付出什麼?
3.“我”能為家裡帶來什麼?
4.“我”能為家裡提供哪些幫助?
5.“我”能為家裡提供什麼檔次的經濟援助?
6.“我”能讓家裡因“我”而幸福快樂嗎?……
這些都是個人價值的體現,一個人能夠帶給家裡經濟、物質、精神等方面的感受就是個人對於家庭的價值。
個人價值高,他們的家庭價值相對來說就可能很高,個人價值高,能夠更好的建設家庭。個人價值低,他們的家庭價值相對來說也可能很低,他們也可以透過做別的工作彌補自己個人能力不行的劣勢,人無完人,家庭需要的是互相彌補、取長補短、而不是一味的強調自己的個人價值。
家庭需要和諧的氣氛,個人價值高也不能驕傲、不能有高高在上的感覺,個人價值低也不用自卑、不用失落,家庭是讓人踏實安心的地方,在家裡不用討論個人價值,因為人的能力不同,家裡的正常狀態是:“能者多勞”,能力強的就多幹點,能力差的也可以“偷偷懶”,和諧友善的家庭氣氛才能幸福快樂。
【我是劉芳,感謝朋友們瀏覽】
首先,人生來就是群居動物,沒有親近的人,活著有什麼意思呢?
而家庭是棲身的場所,更是心靈的港灣
所以個人價值談不上【必須】二字的
當然不影響家庭的前提的話,是要追尋個人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