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553601341743

    指認的程式為:

    1、公安、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需要辨認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分別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或者檢察長批准。

    2、指認應當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偵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在辨認前,應當向辨認人詳細詢問被辨認物件的具體特徵,禁止辨認人見到被辨認人或者被辨認物,並應當告知辨認人有意作虛假辨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式和方法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式和方法有哪些

    關於辨認犯罪嫌疑人的規定

    軍人違反職責罪

    犯罪嫌疑人能否對證人被害人辨認

    犯罪嫌疑人要辨認筆錄嗎

    如何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照片進行辨認時,不得少於什麼的照片.

    3、多個辨認人對同一物件進行辨認時,應當單獨辨認。必要時,可以有見證人在場。

    4、辨認時應當列對辨認。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在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7人。辨認照片時,被辨認的照片不得少於10張。人民檢察院自偵的案件,辨認犯罪嫌疑人時,被辨認的人數不得少於5人,辨認照片時,被辨認的照片不得少於5張;辨認物品時,同類物品不得少於5件。

    5、辨認筆錄的製作。辨認的情況應當製作筆錄,由參加辨認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亨利福特的故事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