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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662297337979

      很好,這個問題我想我最有發言權,因為我的情況和你一樣,但我現在已經成功脫離了經理的束縛!

      來講講:

      我六月份進公司,九月份第一次口頭辭職,被毫無商討的語氣斷然拒絕來,十月份分別辭職兩次,均被直接主管分別以撕碎和不理會給不了了之,並鄭重其事的告訴:我以後不想再看到這些東西了!

      經過三次的被拒經歷,我分析其原因,並得出用普通方法是無法正常辭退的結論。於是我就採取完全不一樣的策略。

      爾後的日子,我會隔三差五以各種理由請假一到兩天,不批准就直接不來,幾次下來,他就開始主動找我談話了。

      這麼做的目的是用實際行動告訴他,我去意已決,挽留沒用。

      當他開始找你談話時,這個時候有了商量的餘地了,此刻你可以把策劃已久精心準備的理由,用最簡練而有力的語言,堅決的告訴他,你的確不想留下來,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請他開恩放行。然後把自己有的沒的弱點缺點全部搬出來然後和工作性質的需求作對比,表示你是如何如何的不適合作這份工作等等。

      反正只要能讓他放你走,你儘可“無所不用其極”!

      按以上行事,我保你絕對走得順利~~~! 我就是這麼走的,走時總經理都一再挽留,並表示只要我哪天願意回來,他們的大門用為我敞開,當然這是套話,但是,這已標誌著你成功的順利的和氣的離開了該公司!

      順便鄙視一下複製的朋友,嘲笑一下搬法律條文的哥們,現實的社會,法律只有在公正下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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