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死亡證明。人死後,單位或家屬必須開具死亡證明。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
非常規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單位或公安部門出據死亡或火化證明。然後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然後憑死亡證明到住地派出所登出戶口。
2、登出戶口。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死亡登出證明,需要提供戶口簿和醫院死亡證明。
3、各種證件、卡等銷戶處理:拿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銀行、房產局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公交卡、銀行卡(工資卡,個人福利待遇補貼卡除外)可以轉給家人。
4、辦理火化手續。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
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時,可辦理提前取灰手續。在聯骨灰時要持火葬證在取骨灰處領取。如果屍體運到殯葬館後因故不能馬上火化,要在業務室辦理屍體冷藏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群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影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影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資訊,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1、開死亡證明。人死後,單位或家屬必須開具死亡證明。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
非常規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單位或公安部門出據死亡或火化證明。然後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然後憑死亡證明到住地派出所登出戶口。
2、登出戶口。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死亡登出證明,需要提供戶口簿和醫院死亡證明。
3、各種證件、卡等銷戶處理:拿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銀行、房產局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公交卡、銀行卡(工資卡,個人福利待遇補貼卡除外)可以轉給家人。
4、辦理火化手續。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
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時,可辦理提前取灰手續。在聯骨灰時要持火葬證在取骨灰處領取。如果屍體運到殯葬館後因故不能馬上火化,要在業務室辦理屍體冷藏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群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影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影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資訊,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