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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嘻嘻哈哈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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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魚er不會飛
這個其實很容易搞清楚,既然這位女碩士已經一路過關到了面試階段,說明她在專業能力上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我想這位女碩士在報考之前應該仔細閱讀過教師資格證體檢標準吧,所謂有備無患,自己身體確實也有需要注意的問題,不應該只是想當然。
在教師資格證體檢標準裡明文規定體檢不合格的情況:“6.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釐米;脊柱側彎超過4釐米,肌力三級,顯著胸廓畸形。”該女士兩下肢不能運動,體檢醫生按規定表示體檢不合格,合規;當然,有人認為會不合情。
然而,規定就是規定,標準一經認定,就應該認真履行;如果標準已經落後或是有明顯錯誤,需要及時更改。
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該碩士已經進入體檢階段,但規定又不能朝令夕改,最好的解決方式是,保留該人的筆試和麵試成績,相關部門商議更改體檢標準,然後該人體檢合規,皆大歡喜;或者,相關部門出具解釋檔案,明確告知下肢不能運動不能報考教師資格證,並說明原因。
最後再說幾句,我的同事中也有上肢殘缺的,有的還擔任班主任,在教師資格證考取和教師編制招錄中並沒有受到限制,但是確實存在歧視,成年人可能會掩飾,但學生還不會。
不一定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殘聯有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嗎?沒有!!
有些殘疾不影響做教師,有些殘疾可能不適合做教師。
聾啞人也可以做特殊教育學校的手工製作或繪畫教師;盲人可以做職業學校按摩推拿方面的教師;輕度致殘的可以做普通學校的教師;
前提是有合格的學歷、有教師資格證書、透過教師招聘考試!
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殘疾人可能不適合做教師。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見解,具體規定有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