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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635295680623

    這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①房東跟房客是合同制租房關係.一般租期由3個月到1年不等.

    由房東提供固定房源,且房東不與房客同住,另住他處.即不共同使用出租房.這時在合同生效期內,出租房內發生的失竊事件.由房客自己負責.

    因為一般這種房屋租賃制度,簽完合同你就是房屋責任人.房東將房屋租給你時,也委託你保持原樣,愛護屋內設施的.常有合同備註寫:屋內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沒有哪個人往外租房還樂意讓別人禍害自己的房子.或者搬運盜走屋內設施的.

    ②房東跟房客是旅館式租房關係,房東也與房客同住(分別使用整套房屋的不同房間)的話,你再丟東西,那麼房東肯定要負責.或者協助你找回,或者報案.如果在你租住的時候,房東就已經跟你打好招呼:客人個人的貴重物品要自行保管好,若丟失本店概不負責,你要是當時默認了,那就表示你已經放棄追究房東責任的權利了.現在很多高階賓館,也是這樣.只不過他們有保險箱,你可以委託他們為你保管不便攜帶的貴重物品,那時要丟失了,絕對是賓館的責任.其他的大小賓館旅店,基本只提供住宿或休息的服務,沒有給你看包的義務.就算是他給你看了,你們也得達成協議,讓他事先同意如果東西丟了他們給賠.那樣才行.才能拿到賠償.

    不知道你具體是哪種情況.

    再一個,明確責任人的問題.東西在哪屋丟的,是你住的房間還是在別處丟的.是有人入室做案明搶還是出租房來了認識的人暗盜?是你自己本身就疏忽沒有把值錢東西保管好而給小偷機會,還是你租住的地方安全措施壓根就靠不住?要是後者,你完全可以把房東找來說道說道.

    另外你租房的時間也很關鍵,你要是租房還不到1個月就失竊了,那麼房東是有責任的.因為你剛租,還不瞭解周圍情況和家裡設施具體磨損狀況,但房東知道.有安全隱患他卻不告訴你也不積極修補,在你還來不及加強安全措施的情況下被盜了,造成了損失,那你就可以找房東要求賠償.你要是都租半年一年的了,那就別找房東了.

    萬一不佔理沒得賠還很心疼,你可以跟房東好好說說,我那意思就是實在不行你就裝可憐,讓他同情你,沒準能賠給你一點錢好讓你討生活.

    發現丟東西別上火,破財真的免災,你就當救濟窮人了.也積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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